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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制订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21

40

60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257

30

45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01

35

55

2.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总人数

备注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2

其中包括1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指标,1个立功表彰退役免试军人指标。

注: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和招收录取情况调整。

3.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复试地点: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基础楼A座。

考生进校参加复试需刷身份证步行入校,不支持车行入校。

复试方式: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一志愿复试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复试工作人员通知要求提前了解复试分组、时间、地点等。

4.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学院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以及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现场缴纳复试费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携带以下本人适用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要);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要);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⑦政审表(必要);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少民计划考生必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⑨学院在复试工作方案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

复试当天需要携带(1)身份证原件(2)初试准考证纸质版(3)政审表原件。

复试当天建议携带纸质版简历(A4,不少于5份)等其他能够证明学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5.复试费用

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6.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7.复试考核方式

科目

形式

满分

权重

时间

地点

专业面试

面试

100分

80%

15分钟

大兴校区基础楼A座

英语口试

100分

20%

5分钟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和道德品质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①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两者成绩合计为最终成绩。按考生最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

③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④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者录取资格的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顺延。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官网查询(https://mayuan.bucea.edu.cn/)。

学校整体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总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查询时间与教育部要求时间同步。

、调剂工作

学院将于近期在学院官网主页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初试科目要求及调剂遴选原则。

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及时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科学”的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二)录取办法

1.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相关要求

1.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2.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3.除单考生、少民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招生单位,加入集体户口。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

1 3 4 3 9 3 8 8 2 5 6  赵老师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电话:010-6120909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26日